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文明办:

       2021年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文明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“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”活动的部署安排,指导济南市、威海市积极参加试点,活动受到各方广泛欢迎,取得良好社会效果。为巩固拓展工作成果,根据《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安排》(鲁文明委〔2022〕6号)和《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“办实事”活动实施方案》,现就深化开展“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”活动,通知如下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       复制推广济南市、威海市试点做法,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,在全省范围内同步开展“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”活动,围绕加强“齐鲁红色物业”建设,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,以建立物业管理多方参与、协调运行机制为重点,统筹推进党建引领、街道属地管理、行政执法进小区、规范业委会运行、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工作,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,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等活动,建成一批管理规范、服务优良、环境宜居、安定和谐的“美好家园”小区(原则要求见附件),以点带面促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与城市社区治理深度融合,加快建立党建引领、行业主管、基层主抓、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。

二、具体安排

     (一)广泛开展动员。各市根据实际,制定“美好家园”评价规则,大力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“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”活动内容、要求,特别是济南市和威海市4个国家案例、16个省级案例经验做法。结合启动新一轮物业行业文明创建和“社区就是咱的家”活动,通过组织行业协会、骨干企业发出倡议,开展对标学习交流等形式,广泛发动物业管理小区参加活动。各市建立参加活动小区台账,加强日常工作指导督促。(6月底前完成)

     (二)深入组织实施。参加活动的物业管理小区根据各级工作安排,认真扎实开展“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”活动。重点开展8个“一”,即:召开一次由社区“两委”、业委会、业主代表、物业企业及相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物业党建联席会;召开一次由业主代表和物业企业参加的业主恳谈会;每季度公示一次公共收益资金收支情况;至少为群众办一件实事;组织一次业主满意度调查;开展一次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活动;组织一次“为老”或“为小”志愿服务活动;开展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报道。(10月底前完成)

      (三)全面总结推广。各市按照“美好家园”小区原则要求和前期制定的评价规则,选树一批“美好家园”小区,择优推荐不超过5个小区作为省级案例。活动结束后,各市总结工作开展情况,主要做法成效,形成活动开展情况报告,与“美好家园”小区基本情况介绍一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文明办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,择优公布50个“美好家园”小区名单并开展典型案例宣传。(今年底前完成)

        三、工作要求

     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市要充分认识开展“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”活动的重要意义,把活动开展作为推进物业行业文明创建,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工作抓手和有效载体,精心组织实施,争取社会各界支持,共同推动活动开展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

      (二)强化工作指导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,会同当地文明办加强对参加活动小区的工作指导,总结共建“美好家园”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,相关情况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文明办。

(三)做好宣传引导。各市要统筹借助各类宣传资源平台,做好“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”活动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。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、结果导向,把居民满意度作为评价活动效果的核心指标,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,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。

附件:“美好家园”小区原则要求

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    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
2022年6月20日




附件


“美好家园”小区原则要求


      1.小区党组织健全,所在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作用;

      2.小区成立业主大会,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,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行良好;

      3.小区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;4.物业管理相关部门职责明确,执法进小区,形成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;

      5.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,物业服务规范,物业服务企业近一年无行政处罚记录;

      6.小区环境整洁,无违章搭建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,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;

      7.小区物业费收取规范,收费率不低于95%;

      8.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度高,满意度位于全市前5%(或者小区物业管理投诉率位于全市后5%);9.小区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创建、志愿服务等活动。

建议
电话

咨询热线

0533-3599808
关注

微信公众号

网站手机版